高福利社会的筛选机制
不同个体在面对工作与学习时展现出两种明显倾向:一类倾向于在行动之前进行充分准备,形成较为系统的认知结构;另一类则倾向于在实践中不断学习,形成碎片化的经验积累。两种方式并无绝对优劣,只是人群差异的自然体现。
至于高福利制度是否会带来惰性,这一问题并无法简单得出结论。然而,以美国为例,过去低收入群体就业率偏低,很大程度上源于制度设计:一旦就业,个人将失去低保福利,使得“工作后的可支配收入与领取低保时相差不大”,甚至在时间投入方面更为不利。这种情况使部分低收入岗位被视为“边际税率最高的劳动”,即工作带来极低甚至负向的经济激励。
这种制度设计从表面看来存在矛盾,但在新自由主义框架下却形成了一种特有的逻辑,尤其与哈耶克的思想相呼应:通过赋予个体更多自由,让市场在就业结构上进行自发调节,而非强制所有低收入群体进入劳动力市场。
哈耶克在公开采访中表达过其对福利制度的态度:支持向弱势群体提供条件相对宽松的补助,但不赞成高额补助,使得资源被挥霍或侵蚀劳动动力。在其观点中,底层群体应保有“不工作的自由”,以便让市场自行调节就业率;而不是建立“不得不劳动”的压力机制,迫使低收入者涌向大量低效岗位,造成职场竞争扭曲,甚至出现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现象——即效率低但擅长迎合与投机的人留在岗位上,而真正高效却不擅长人际应对的人被挤出劳动力市场。
因此,欧美式高福利制度在某种意义上可被视为一种“人才筛选机制”。其目标并非让所有人都进入职场,而是让那些能够创造价值、具备劳动能力并愿意投入的人自然进入市场。高福利制度为不愿意或暂时不适合劳动的人提供生存缓冲,使其可以选择继续学习、休息、承担家庭职责或尝试创新活动,而不必被迫进入低效岗位。这一机制意图提高社会整体运行效率,减少无效劳动对资源的占用。
至于低保数额为何设定在某个特定区间,通常可以通过模型进行推估。例如,根据就业率、劳动激励与福利差距之间的关系,形成一套能在“保障基本生活”与“保持劳动动力”之间取得平衡的制度,使市场得以筛选出部分更适合长期领取低保的群体。这类群体并非仅由“懒惰者”组成,也包括在家学习技能的个体、创业者、承担家庭责任的单亲父母等。将他们全部归为“懒惰”是一种不公平的刻板化。
判断个体是否“应被批判”,不应当基于其是否工作,而应基于其是否对社会造成真实负面影响。高福利制度的理念并不是为懒惰提供温床,而是为社会结构提供弹性,使劳动力资源能在市场机制下进行优化配置。
不过,“低收入者进入就业岗位会导致就业失衡”的观点本身包含两个隐含假设:
其一,假设低收入群体中“劣币型劳动者”比例较高,而忽视了其中大量踏实、具备潜力的人才;
其二,假设企业无法通过绩效、考核等制度识别真正高效的劳动者,从而使得“迎合能力”比“工作能力”更能决定职场生存。
这些假设并非在所有市场结构中都能成立。因此,将就业结构的扭曲完全归因于低收入群体的劳动参与并不严谨,仍需考虑企业治理能力、绩效体系、市场竞争环境等多重因素。
总体而言,高福利制度通过赋予基层群体“不工作的自由”,使他们不必为了生存而被迫进入低效岗位,从而让劳动市场更倾向于留下真正适配岗位、具备能力的人。市场中的低效岗位也因缺乏劳动者参与而逐渐被淘汰,实现就业结构的自然优化。这种模式并非以道德评判为基础,而是以效率与自由为逻辑核心。